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专栏>>部门财政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6:01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7号院1号楼,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分四个部门,包含业务部门(绿化监察一组、绿化监察二组)、财务人事部门、行政办公室以及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朝阳分站。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朝阳区辖区内建设项目代征绿地清理移交工作;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对朝阳区范围内利用政府资金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以及有关的统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人,实际1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预算资金使用,优质高效的做好日常运转工作。确保财政负担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按时发放、持续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后勤保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对朝阳区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568.597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8.0324万元,比2020年545.4112万元增加22.6212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0.565223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90.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2%,比2020年473.23万元增加16.90万元,增长3.57%。
(二)项目支出预算77.90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7%,比2020年72.1812万元增加5.7212万元,增长7.93%。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0.565223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1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02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5辆,94.175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